当前位置: 学生资助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浏览量:2973 时间:2020-09-30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我校退役一年以上且自主就业,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单招或者高职扩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役士兵。退役时间距离入学时间不足一年、非自主就业或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

(二)资助标准

8000元/年。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两份;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写、复印无效,同时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和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表格格式和表格内容不得修改;如全国征兵网无退役士兵学生信息,可采用下载表格并手写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4)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2份;

5)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材料提交时间

二级学院通知本学院退役士兵学生查看通知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同学。

成都东区、西区: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一号楼504办公室郭红庆老师处;

德阳校区: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图书馆一楼辅导员大办公室王玲老师处;

绵阳校区: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济民楼107李艳霞老师处;

四、资助金发放时间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每年办理一次,9月学生提交材料,10月省资助系统开放录入系统,11月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资助金于年底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征兵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